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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演艺集团与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0-05-19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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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午,甘肃演艺集团与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及“甘肃演艺集团版权综合服务站”授牌仪式在甘肃知识产权港公司大厅举行,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甘肃省版权局局长王成勇,甘肃省国资委一级巡视员吉芸,甘肃演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其银,甘肃演艺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小承等全体班子成员,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冯治库、总经理徐前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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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冯治库主持了本次活动。他介绍,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是甘肃省委省政府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机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支撑作用,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聚集、再加工、交易和转化的大港湾。通过构建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运营服务体系,打造知识产权创造、集聚、交易、运营、保护和转化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形成引领创新经济、品牌经济和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全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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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上,甘肃演艺集团董事长陈其银对演艺集团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演艺集团作为我省生产舞台艺术作品的重点文化企业,创作演出的《丝路花雨》等剧目,在全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我省甚至国家的一张文化名片,在中国和世界舞坛上历经40载,演出近3000多场,先后出访过40多个国家和地区,观众达500多万人次。近年来,演艺集团党委在省委宣传部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大创作力度,深入挖掘我省文化资源,陆续推出了《相约千年·魅力丝路文化行》《彩虹之路》《乐动敦煌》《七先生》《九色鹿》《多彩民族风》等一大批精品舞台剧目,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好评。下一步集团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履行使命任务,打造出凸显甘肃文化特色的精品剧目和体现甘肃文化名片的品牌剧目,努力把甘肃演艺集团打造成全省舞台艺术的旗舰、文旅融合的排头兵、全省文化支柱企业,为甘肃省文化旅游大省建设、戏剧大省建设、抢占文化制高点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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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版权局局长王成勇在仪式上介绍,2020年3月30日,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实现了我省在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建设方面零的突破。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是目前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荣誉,从2011 年至今,国家版权局共评选出150家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主要授予在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产业发展、版权保护与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企事业单位、相关机构和经营市场。

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双方深入合作,加强对甘肃舞台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提升甘肃演艺行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资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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