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章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评奖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第十七届文华大奖终评作品名单和第十七届文华编剧奖、文华导演奖、文华表演奖“提名人选”名单予以公示(第十七届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无“提名人选”)。入围终评的作品和“提名人选”所对应的作品应参加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现场演出,不能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
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1日-27日
二、公示对象
见附件。
三、公示要求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文华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邮 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752
传 真:010-59881332
特此公告。
文华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